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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011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 发文日期: 2017-09-26
  • 文号:
  • 主题词:
3.申领方式:申请医疗救助,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市)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人员,在本人行政区域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凭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直接给予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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