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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3-0913006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3-09-13
  • 文号:
  • 主题词:

武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短板的建议》,(第8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近年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惠民殡葬,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文明殡葬”,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2019年以来,殡葬改革工作连续四年被省民政厅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楚雄州由“跟跑方队”进入“领跑方队”,跨入全省前列。殡葬改革工作实现“7个全覆盖”,即:全州实现行政辖区火葬区全覆盖、县市级殡仪馆全覆盖、县市级经营性公墓全覆盖、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1105个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惠民殡葬补助全覆盖、殡葬信息化互联互通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楚雄州殡葬改革工作受诸多因素制约,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存在部分殡仪馆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功能不全,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争取难。比如禄丰市殡仪馆建于1978年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元谋县殡仪馆存在滑坡迹象,双柏、大姚县殡仪馆建设标准低设施设备不配套等。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存在审批手续不齐,目前上报来没有报批过土地手续的还有62个。绝大部分的附属设施不健全,存在无大门、无围墙、无管理用房、绿化美化水平低,有的入公墓道路未硬化等问题,难于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主要问题还是项目缺口资金大,由于上级补助标准低,除省、州两级财政各补助20万元外,其余靠县市和乡镇筹集。经测算,以建设一个面积20亩的乡镇公益性公墓来核算,依据现行林业手续、原材料及人工费核算,至少需要投资150至200万元左右,除省州补助合计40万元之外,县乡两级还需再配套承担110至160万元,据统计,目前全州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口资金约1.0689亿元。三是经营性公墓多数通过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由民营企业建设经营管理,群众反映墓穴价格过高。四是县市殡葬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州、县市殡葬执法队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存在体制不顺,人员及装备不足,难于发挥作用。

三、针对你提出的建议作答复

(一)建议“州级加强统筹,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专项债等资金支持,整合州级资金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更好满足殡葬改革需求”。一是积极探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试点示范带动,着力破解殡葬改革难题,集中力量在全州推广四个到位、三个纳入的“4+3”殡葬改革工作模式,即组织保障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困难问题,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十三五”以来争取省州投入殡葬改革工作的资金达1.62亿元,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二是按照2016年成立的由州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0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为成员的楚雄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成立了由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双组长”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州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州县市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除了对老旧殡仪馆提升改造外,从2021年起计划用3至5年(“十四五”期间)时间州级对每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追加10万元的提升改造补助,2021年以来州级财政拨付了520万元,今年争取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殡葬资金1128.68万元,争取到中央资金2876万元。目前楚雄州殡葬领域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审核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共6个,分别是楚雄市、牟定县、永仁县、双柏县、元谋县、大姚县,总投资110550万元,申请专项债券55275万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殡葬需求。

(二)建议“州级加强统筹,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报批的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报批成本”。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土地手续不完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省州对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补助标准低,县乡财政困难,导致公墓建设资金缺口大。在办理了林业部门的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据统计,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还存在62个的土地手续未完善。土地管理部门和林草部门作为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不定期召开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也强调会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体现公益属性,最大限度降低或免除能够降低的费用,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周到的殡葬服务。

(三)建议“州级加快出台关于支持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支持措施,配置一定数量的经营性墓穴,增加墓穴供给量,打破一个县只有一个经营性公墓带来的机构垄断问题”。一是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立足殡葬改革目标,持续在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上下功夫,将推进殡葬改革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殡仪馆为核心、乡镇殡仪服务站为依托、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保障、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为基础的殡葬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需求。二是拟定了《楚雄州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楚雄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楚雄州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征求了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市政府的意见,提交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将印发各县市实施,规范管理。三是在2022年3月召开的全州民政工作会议上已经做出安排,每个县市探索建设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目前州民政局已经对大姚县上报的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进行了审批。定位是作为经营性公墓的补充,将打破价格垄断,形成竞争。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 0878-339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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