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后续建设的建议》,(第10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高位推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惠民殡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文明殡葬”,全州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制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楚政办发〔2013〕6号),明确了全州殡葬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措施及组织保障。“十三五”期间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2019年以来,殡葬改革工作连续四年被省民政厅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实现了“7个全覆盖”,即:全州实现行政辖区火葬区全覆盖、县市级殡仪馆全覆盖、县市级经营性公墓全覆盖、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1105个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惠民殡葬补助全覆盖、殡葬信息化互联互通全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州殡葬事业改革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快提升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还面临新挑战。当前,在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中,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节约了土地、破除了封建迷信陋习等问题的同时,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普遍存在建议中反应的公墓设施不完善、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墓穴紧张趋于饱和等问题。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附属设施
截止2020年底,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建设一座乡镇公益性公墓,省级补助20万元,州级补助20万元,全州103个乡镇的省级、州级补助资金于2022年8月、2020年底全部到位下拨。随后,结合全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积极汇报争取,自2021年起,州级财政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预算300万元对30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已经下达资金52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加大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今年已下达补助资金400万元。下步,我们将持续规范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突显殡葬事业公益属性,持续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多措并举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建设,补齐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和方便群众安葬需求
在实现全州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后,在编制“十四五”规划中,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适时启动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将传统坟山、集中安葬点以及少数民族安葬设施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在“十四五”规划的殡葬建设项目中,全州1105个村社区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481个,总投资11.26亿元。同时,探索在距离殡仪馆较远的乡镇建设隶属于殡仪馆管理、仅满足火化功能的火化点14个(分别在中山、大过口、三街、鄂嘉、红土坡、大河口、湾碧、三岔河、中和、羊街、田心、己衣、碧城、广通等乡镇),将大大改善和方便该片区群众办丧事的需求。2021年已经在楚雄市中山镇作为试点启动建设。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水平
为全面巩固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成果,一是持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网格,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坚持需求导向,牢固树立“绿色文明,惠民和谐”的殡改工作理念,积极推进节地生态葬式,注重硬件设施打造,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老百姓殡葬方面操心事、烦心事。在公墓建设运行中强化公益属性,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供更有文化内涵的殡葬服务产品,赢得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水平。草拟了《楚雄州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楚雄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目前,已征求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市政府意见,提交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将印发各县市实施,规范管理。三是深入推进丧俗改革。把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美丽乡村、整治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政治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协会章程等规范群众丧事活动,大力营造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绿色环保办丧事的社会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 0878-339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