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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3-0913008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3-09-13
  • 文号:
  • 主题词:

李会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1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016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2016年7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6〕21号),自此,全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对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级实施办法和州实施意见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州财政根据各地财政困难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省、州财政通过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县市财政。以2022年为例,省、州财政下达牟定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3.1亿元,比上年增长24.5%,有力支持了牟定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下一步,州级将积极向省汇报争取支持,争取省级加大对我州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做好解决贫困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的问题,发挥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 0878-302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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