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2-1024003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2-08-17
  • 文号:
  • 主题词:

A

公开

 

楚民办〔2022〕4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57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

您 们在楚雄州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我州进一步推广生态墓葬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底,全州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分别由“十二五”末的48.6%和27.1%提高到现在的两个100%,殡葬改革换挡提速超车,进入了全省前列,圆满完成“十三五”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全州殡葬改革工作从全省“跟跑方队”进入了“领跑方队”,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被云南省民政厅考核为优秀,跨入了全省前列。

一、着力营造殡葬改革氛围

自2019年6月以来,10县市相继成立了县市委书记、县长担任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双组长”领导机制,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全面破解殡葬改革工作的“瓶颈”难题,进一步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县市“一把手”工程,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牵头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党委主导、政府统筹、县市主抓、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随着我州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遗体火化进公墓安葬已成常态。近年来,我州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2019年底实现了全州10县市殡仪馆全覆盖,2020年底,全州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 目前省级补助资金已下达95个(还差8个),每个补助20万元,合计1900万元。州级在历年补助的基础上,于2020年一次性下达760万元,补齐了欠账,每个补助20万元,合计2060万元。双柏县由政府拨款率先建成22座村级公益性公墓。截止 目前,省州已累计投入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资金达3960万元,县级投入的还更多,据测算,以建设一个占地20亩,可使用10年的乡镇公益性公墓约需要投资150—200万元(包括土地林地手续、原材料及人工费用等),相当于各县市已投入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资金达15450万元。

2019年我州争取到中央资金建设5个城市公益性骨灰堂项目,每个补助480万元,合计2400万元分别下达牟定、姚安、大姚、永仁、元谋5个县,目前除牟定县正在建设外,其余4县已经建成。

2020年争取到补助资金2105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1170万元,地方配套935万元)用于武定县殡仪馆提升改造;争取到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补助677万元,其中用于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480万元,购买殡仪车辆和火化设备172万元,火化补助25万元;州级财政下达全州火化补助700万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760万元。

2021年,争取到省级补助50万元用于大姚县殡仪馆改造;争取到1200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720万元,地方配套480万元)用于双柏县殡仪馆提升改造;省级补助17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340万元;州级下达10县市火化补助州级承担的1479.5万元、省级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费33万元。

2022年,截止 6月底,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745万元,其中用于殡仪馆火化设备更新500万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200万元,火化补助45万元,州级财政下达火化补助1522.3万元,乡镇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20万元。

三、建立殡葬惠民补助制度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全面免除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的遗体运输和火化费用,并对骨灰入公墓安葬的给予2000元以上的补助(其中州级财政承担1000元),各县市分别出台了惠民殡葬政策,有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对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给予4000元。2021年1至12月全州共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运输费、火化费1197.32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3630.49万元,受益群众38913人,真正减轻了群众办理丧事的负担。

四、健全完善公墓管理机制

截止 2020年底,全州实现了殡仪馆、经营性公墓、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火葬区划定全域覆盖。目前,我们正在拟定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殡仪服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经征求各县市意见并召开听证会后印发实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于2018年12月在省厅召开各地州民政局相关领导参加的座谈会,据省厅消息在今年内将会出台。

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教育引导群众破除殡葬陈规陋习,培育现代殡葬新风尚为目标,充分依托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载体,构建全州上下多元化、立体式宣传体系,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州共印制发放宣传资料76.5万册(张),进村入户动员群众79.5万人次;全州1105个村(社区)把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树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重点内容,规范设置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相互监督作用,教育引导全州广大群众除陋习、树新风,推广普及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同时,随着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通讯的改善,以及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认识的提高,我州分别于2018年4月和2020年7月两次调整划定了火葬区,到2021年1月1日起全州所辖行政区域全部为火葬区。

衷心感谢您 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 0878-3399332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楚雄州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发



关闭窗口